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圆锥量规的名称、代号、用途与使用规则、公差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锥度C从1:3至1:50,圆锥长度L从6 mm至630 mm的圆锥量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eqv IS0 2786-2:1989)
GB/T 1800.3-1998极限与配合 基础 第3部分: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eqv IS0 286-1:1988)
GB/T 11334-1989 圆锥公差(eqv IS0 1947:1973)
3名称、代号、用途与使用规则
3.1 圆锥量规的名称、代号与用途见表1。
3.2 圆锥量规的使用规则见附录A的A.3。
4要求
4.1公差
4.1.1标准条件
本标准规定的圆锥量规的各项公差均以标准测量条件为准,即:温度为20℃,测量力为零。
4.1.2圆锥直径公差TD
4.1.2.1 圆锥量规的圆锥直径公差TD应以最大圆锥直径D或最小圆锥直径d为基本尺寸,按GB/T 1800.3-1998中规定的标准公差选取,此公差适用于圆锥全长范围,其公差带位置见附录A的A.2。
4.1.2.2圆锥工作量规的圆锥直径公差应小于被检验的圆锥工件直径公差的三分之一。
4.1.2.3圆锥校对塞规的圆锥直径公差应小于圆锥工作量规的圆锥直径公差的二分之一。
4.1.3圆锥锥角公差AT
4.1.3.1 圆锥量规的圆锥锥角公差AT有两种表示方法,即用角度值表示的圆锥锥角公差ATα和用线值表示的圆锥锥角公差ATD。其换算关系如下:
4.1.3.2用于检验工件圆锥尺寸的圆锥量规或用于检验锥角公差没有特殊要求的工件的圆锥量规,其圆锥锥角公差AT由圆锥量规的圆锥直径公差TD来确定。表2给出圆锥长度L为100 mm时,圆锥量规的圆锥直径公差TD所对应的圆锥锥角公差ATα。当圆锥长度L大于或小于100 mm时,用表2中对应数值乘以100/L计算出相应的圆锥锥角公差ATα。
4.1.3.3对于符合GB/T 11334-1989中锥角公差等级为AT3至AT8的工件,其所用圆锥工作量规的圆锥锥角公差分为1、2和3三个等级见表3。圆锥工作量规锥角公差用ATD表示时,应标明其可行的测量长度/P,并换算出相应的ATnp,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