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0028-1999 圆度仪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圆度仪的分类、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圆度仪。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464-1995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测量系统
由仪器的传感器、放大器、滤波器、输出装置组成。若仪器配有计算机,则计算机也包括在此系统内。
3.2记录轮廓
实际轮廓经仪器记录器得出的轮廓,是显示轮廓的一种。
3.3定标块
定标块是在圆周一个小平面的圆柱体。小平面在圆柱体径向截面上的弦高值即为定标块的标定值。定标块是用来检验仪器特性参数的。
3.4椭圆定标块
椭圆定标块是被测截面的显示轮廓呈椭圆形的检定工具。允许它由圆柱体倾斜安装而构成。其长短轴半径约为10um(不标定)。
4仪器分类和基本参数
4.1分类
4.1.1仪器按结构型式分为传感器旋转式和工作台旋转式。
4.1.2仪器按主要功能分为普通型和多功能型。普通型主要用于测量圆度误差;多功能型除可测圆度误差外.还可测圆柱度误差和直线度误差。
4.1.3仪器按误差大小分为A、B、C三类。
4.2基本参数
4.2.1主参数
仪器的最大可测直径和最大可测高度作为圆度仪的主参数。
4.2.2滤波器通带范围
1~15; 1~50; 1~150; 1~500; (1~1500; 15~500; 15~1500)波数/r.
注:括号内各档不是必备档。
4.2.3各种标准测头的半径系列
0.25mm; 0.8mm; 2.5mm; 8mm; 25mm。
4.2.4测头静压力
测头静压力应能在0~0.25范围内调整。
5技术要求
5.1环境条件
仪器应安放在温度为20℃±5℃(每小时温度变化应不超过表1规定值),相对湿度小于65%的室内。周围应无影响测量的灰尘、振动、噪声、气流、腐蚀性气体和较强磁场。
5.2外观
5.2.1仪器工作表面不应有锈蚀和碰伤,涂镀表面应平整均匀,不应有斑点、脱皮等现象,外部零件结合处应整齐。
5.2.2有刻线和刻字的零件,文字和线纹应清晰、均匀。
5.2.3 不得有漏油现象。
5.3相互作用和相互位置
5.3.1 仪器可动部分在规定范围内均应平稳地运动。
5.3.2各种按钮、操作件和限位装置的动作应灵活、作用可靠、功能正常。
5.3.3仪器测量方向应通过主轴回转中心。
5.3.4记录范围与对心表的指示范围应保持一致。
5.4放大器的转换误差
相邻档不大于3%.任意档相对定标档应不大于5%。
5.5定标误差
定标误差应不大于1%。
5.6测量系统示值误差
测量系统示值误差应不大于表2中的规定值。
5.7测量系统灵敏阈
测量系统灵敏阈应不大于表2中的规定值。
5.8测量系统回程误差
测量系统回程误差应不大于表2中的规定值。
5.9测量系统线性误差
测量系统线性误差应不大于表2中的规定值。
5.10无输入量时测量系统的记录图像
无输入量时测量系统的记录图像应为首尾衔接的圆,记录图像的振幅应不大于0.015um。
5.11测量系统示值稳定度
测量系统示值稳定度应不大于4%。
5.12仪器径向误差应不大于表2中的规定值。
5.13记录轮廓
记录轮廓应首尾衔接,径向上应无明显错位,周向间隙(或重迭)应不大于0.8mm。
5.14测量重迭性
多功能型应不大于0.1um;普通型应不大于0.15um。
5.15最大负载和偏载时的径向误差
工作台旋转式圆度仪在最大负载和偏载时,仪器径向误差应不大于表2中的规定值。
5.16仪器轴向误差
仪器轴向误差应不大于表2中仪器径向误差的规定值。
5.17传感器升降运动的直线度
多功能型圆度仪传感器垂直于工作台升降运动的直线度公差(在任意100mm范围内)见表3。
5.18工作台主要工作面对基准回转轴线的垂直度
传感器旋转式圆度仪工作台主要工作面对基准回转轴线的垂直度公差在100mm测量长度上为0.01mm。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