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761-2007 电子数显指示表

发布时间:2012-05-16 作者:可立德商城 点击: ...



7.2用自动检查仪检查时,检定点的布置可采取先检查主栅刻划误差(即:在全量程内均布适当检点数),根据一系列测得值绘制示值误差曲线,然后在正行程上示值误差曲线的最高点和最低点处的侧各1/2容栅传感器栅距的范围内,密布25 --50个检查点进行检查,并绘制其局部误差曲线,在局误差曲线上找出新的最高点和最低点,根据浮动零位原则在测量杆正行程曲线上确定最大示值误差。定点的分布间隔见表3。


8.8回程误差
在示值误差检查完成后所得的误差曲线上,同一受检点正、反行程曲线上的示值误差之差,即为该点的回程误差;取各受检点回程误差中的最大值为受检电子数显指示表的回程误差。


8.9重复性
在相同的条件下,在测量量程内的起点、中间点和终点三个位置附近,用同一被测量以逐渐地或突然地产生的小位移进行多次(不少于5次)重复测量读数,取其同一点的最大示值与最小示值之差即为该点的重复性。取三点(起点,中间点,终点)重复性的最大值作为电子数显指示表的重复性。


注:此处重复性检查结果的数据处理,不采用分散性表述,仅取示值变化的特性表述。


8.10测量力及测量力变化
用分度值不大于0.1 N的测力仪检定,将电子数显指示表测量头向下可靠地紧固在测力仪(计)上,在测量杆正行程内的起点、中间点、终点三个位置附近进行检查,取三点(起点,中间点,终点)中的测量力最大值作为电子数显指示表的测量力。取三个测量力值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测量力变化。


8.11测量力落差
在测量范围内的同一点上,测量杆的正、反行程中测量力之差即为该点的测力落差。取测杆全行程内三点(起点,中间点,终点)的测量力落差的最大值作为电子数显指示表的测量力落差。


9标志与包装


9.1  电子数显指示表上至少应标志:
a)制造厂厂名或注册商标;
b)分辨力;
c)产品序号。


9.2  电子数显指示表包装盒上至少应标志:
a)制造厂厂名或注册商标;
b)产品名称;
c)分辨力及测量范围。


9.3  电子数显指示表在包装前应经防锈处理并妥善包装,不得因包装不善而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产品


9.4电子数显指示表经检验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有本标准的标号、产品序号和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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