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切圆柱度表面的最大可能圆柱。
注1:存在不唯一的情况。
注2:最大内切评定基准圆柱定义见ISO/TS 12180-1: 2003中3.3.1.4。
4结构型式和基本参数
4.1结构型式
圆柱度测量仪按基准回转轴线形成方式分为传感器回转式(见图1)和工作台回转式(见图2)两类。图示仅供图解说明,不表示详细结构。
4.2基本参数
4.2.1 主参数
圆柱度测量仪的最大可测直径和最大可测高度作为圆柱度测量仪的主参数。
4.2.2滤波范围
(1~15)波/r;(1~50)波/r.(1—150)波/r;(1~500)波/r。
4.2.3测头几何形状
测头的理论几何形状可按GB/T 7235-2004中4.1.1的规定。
4.2.4测头的直径系列(推荐)
触头尺寸r或R应按下列数值选取:
0.25mm; 0.8mm; 2.5mm; 25mm。
注:为满足特定要求,允许制造和使用其他适宜形状和尺寸的测头。
4.2.5测量力
测量力应能在(0~0.25)N范围内调整。
5要求
5.1 外观
5.1.1 圆柱度测量仪和附件的涂镀表面应平整、均匀、色调一致,不应有斑点、皱纹和脱落等现象,外部零件结合处应整齐。
5.1.2有刻线和刻字的零件、文字和线纹应清晰、均匀。
5.1.3不得有漏油现象。
5.2相互作用
5.2.1 圆柱度测量仪可动部分在规定范围内均应平稳地运动。
5.2.2各种按钮操作键和限位装置的动作应灵活、作用可靠、功能正常。
5.3 圆柱度测量仪示值误差
圆柱度测量仪示值误差由制造商提供。
5.4 圆柱度测量仪径向误差
圆柱度测量仪径向误差由制造商提供。
5.5传感器沿Z轴导轨移动时的直线度
传感器沿z车由导轨移动时的直线度由制造商提供。
5.6圆柱度测量仪的重复性
圆柱度测量仪的重复性由制造商提供。
6检验方法
6.1检验条件
圆柱度测量仪检验条件应在制造商推荐的环境和工作条件下进行。
6.2外观、相互作用
用目测观察和手动检验的方法进行检查。
6.3 圆柱度测量仪示值误差检验
6.3.1 用定标块或椭圆定标块校准传感器放大倍率。
6.3.2将圆柱度标准器分别正向和倒向安放在工作台上,调整后采用截面法(或螺旋线法等)在lOOmm高度内取不少于五个截面进行圆柱度测量,测量结果即为圆柱度测量仪示值误差,正向和倒向示值误差均应符合规定要求。评定方法为:MZCY、LSCY(或MICY、MCCY)。
当圆柱度测量仪示值误差很小,对用直接测量法检验的结果有疑意时,可用误差分离法排除圆柱度标准器的圆柱度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