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0034-1999 光栅角位移测量系统

发布时间:2012-05-19 作者:可立德商城 点击: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栅角位移测量系统(以下简称测量系统)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和基本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分辨率为0.1”—120”的测量系统。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1981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587.2-1986  电子测量仪器温度试验
GB/T 6587.3-1986  电子测量仪器湿度试验
JB/T 6214-1992    仪器仪表可靠性验证试验及测定试验(指数分布)导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光栅角位移测量系统
利用光栅副产生光信号的原理,由光栅角位移传感器感受角位移量,并用光栅数显表显示其值的角度测量系统。


3.2误差峰一峰值
测量系统误差曲线上最高点与最低点之差。


3.3测量系统细分误差
光栅栅距内莫尔条纹原始信号经测量系统分割或倍频后,分割间距之间的最大误差。


4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及其数值见表1。


5技术要求
5.1  工作条件
5.1.1测量系统在工作环境温度范围0~45℃、相对湿度不大于90%的条件下应正常计数。


5.1.2  测量系统在工作电压误差为±5%以内,应正常计数。


5.2外观及相互作用
5.2.1测量系统金属表面不应有锈蚀、碰伤和镀层脱落等缺陷,各种标志和数字应正确、清晰。


5.2.2各紧固部分应牢固可靠,各运动部分应灵活平稳,无卡滞和松动现象。


5.2.3测量系统整圆周内角度显示和参考零位的显示、清零、置数、辨向等功能均应正常。


5.3准确度
测量系统准确度共分为10个等级,用误差峰一峰值的二分之一冠以“±”号表示,见表2。


5.4示值变动性和回程误差
测量系统示值变动性和回程误差应不大于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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